388 电影厂与高考状元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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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是因为有带领直接批示,特事特办的缘故,照样这时刻期的行政效率比较快的原因,反正影戏厂的建立,比曹志强想的更轻松,更简单,更快速。
影戏厂的执照,只需要曹志强填好表格,比如写好影戏厂的名字、厂少是谁,注册资金多少等等,当天就批下来了。
然后等曹志强把五十万资金打到新设立的影戏厂公用账户上,第二天就把手续全部办妥。
基本上,跟后来建立一个公司的情况差不多,感觉比当初建设出书社的速度还快。
就这样,后来让人耳熟能详的业界翘楚——红光影戏制片厂,就这样在一个平平澹澹的日子里,平平澹澹的诞生了。
之所以叫红光影戏厂,是因为曹志强懒得起名,而且他出身红光机械厂,又搞了个红光出书社,且红光影戏厂的上家,或者说经办单位,填的也是红光出书社,所以叫红光影戏厂一点毛病没有。
没错,红光影戏厂的上级单位,并不是红光机械厂,而是红光出书社。
也就是说,红光影戏厂,是红光出书社的全资子单位。
这倒不是曹志强个人的私心,而是李厂少跟董书记,私下一致要求曹志强这么做的。
至于原因么,倒不是这俩人有啥私心,而是红光机械厂无力启担。
为啥这么说呢?
因为建立影戏厂,是要明白出钱的,最少出五十万现金!
这跟当初开出书社的时刻,只需要一个注册费,然后厂里出个办公室就能挂牌营业不一样。
红光机械厂别看家大业大,但此刻账面上都是空空如也,根本拿不出五十万现金。
别说五十万,就连五万块都够呛。
什么?不能先借钱,然后再跟当初的红光出书社一样,启包经营给曹志强,从曹志强那里拿钱填窟窿么?
这当然不行,因为红光机械厂此刻借不到钱。
要是能借到五十万,李厂少当初还至于愁的跟什么似的,且抓住曹志强这跟稻草不放?
而且厂里也不是李厂少跟董书记什么都说了算,可能涉及到人事跟生产等方面,都是他们说了算,可一旦涉及到钱的方面,就未必是他们说了算。
万一借到五十万,估计很快就有人对这笔钱下手,可能这边刚把钱打到厂里的账面上,那头就被人给划走了。
为何李厂少明显知道红光出书社账面上很有钱,却不把出书社的钱全划拉过来,直接全部挪用,而是非要每一个月就划拉一点钱给工人发工资,并且照样以借字的形式借钱?
就是因为李厂少知道,厂里的公账是公家的,不是他私人的。
一旦把红光出书社的资金,全部挪用到机械厂的公账上,并且不注明是发工资的专款专用,那可能这边刚打过来,那里就被债主给要走了,或者被某个带领给挪用了。
什么?什么人这么大胆?那当然是上级带领啊!
你是不是忘了红光机械厂的性质?
所以,李厂少只是跟曹志强的红光出书社一点一点的要钱,且要的钱也是专款专用,就只是用来给厂里职工补助薪水,而不做他用。
因为挪做他用,真的没用。
只要厂里的职工有薪水拿,就不会闹,而只要大家不闹事,那一切就海不扬波。
什么原材料欠债,什么电费水费账单,什么三产公益性补助等等,那些东西都无所谓,欠的再多也没关系。
因为别人也欠他们机械厂的债,大家互相都欠债,只要不戳破某一方,只要没人破产,只要大家还在继续运行,只要还有上级负责调动,那就是都不欠账。
换言之,小小一个红光出书社的收入,救不了红光机械厂,但是能救红光机械厂的广大职工。
只要能让厂里广大职工继续足额发薪水,他们就不会闹,只要大家不闹,这个厂就可以继续运转。
没错,在这个时期,工厂哪怕没钱,也可以继续运转的,因为都是打算经济。
李厂少也好,董书记也罢,他们只是位高权重,但收入却不高。
要是过来也就罢了,收入再不高,也比一般人高。
可此刻不一样了,他们面临退休了,胆子就大了一点。
或者更明白的说吧,那就是对此刻的李厂少跟董书记而言,红光机械厂已经没啥吸收力了,真正的亲儿子,照样红光出书社。
为啥呢?
因为首先一个,红光出书社是曹志强自己启包经营的,按照合同,曹志强只要每年交够定额的启包费用,那红光出书社什么都是曹志强说了算,不管赚了多少赔了多少,都是曹志强个人的。
其次,在这种情况下,曹志强跟董书记以及李厂少有个口头协议,那就是曹志强个人在红光出书社赚到的纯利润,有两成归李厂少跟董书记。
也就是说,曹志强本人,在红光出书社获得的纯利润,董书记跟李厂少辨别有一成的利润。
这个两成利润,曹志强会以私人赠与的方式给他们现金。
其实原本不是这样的,原本的协议,是红光出书社纯利润的两成,分给董书记跟李厂少。
但后来曹志强觉得不妥,容易出事。
毕竟红光出书社再怎么说,也是个国企单位。
原本倒也罢了,但后来有了单独的财务人员之后,再想随便划拉钱,就不方便了。
因为国企账户要调动资金,你必须阐明你划账的原因跟来处。
而像给董书记以及李厂少分钱的这种行为,很明显是不能放在台面上说的。
于是曹志强就改了分账法子,也就是从今以后,凡是曹志强个人从出书社赚到的税后纯利,会分两成给董书记以及李厂少。
这样一来,由于是曹志强私人赚的钱,他想给谁就给谁,不需要跟任何人表明,自然就方便多了。
董书记跟李厂少也觉得这个法子好,于是就这么定了下来。
别看曹志强要分两成自己的纯利给董书记跟李厂少,好像吃亏了,其实不然。
因为曹志强目前所经营的单位,包括红光出书社也好,华夏音像公司也罢,还有红光百货公司,这些单位能存在的根本,都是红光机械厂。
没有红光机械厂这个单位罩着,曹志强目前经营的一切单位,就算能存在,但能否让曹志强说了算,那可就未必了。
换言之,董书记跟李厂少这俩人,是曹志强的实践大靠山,某些程度上来说,比徐大爷还有用。
因为董书记跟李厂少这俩人,就是红光机械厂的一二把手,只要这俩人还在,那依托红光机械厂存在的出书社也好,音像公司也罢,就都是曹志强自己说了算。
当然,也就是此刻这样。
真要是以后可以私营化了,他一定都把手头的单位都变成私人的。
但此刻他还不能这么做,依旧要靠董书记跟李厂少罩着。
所以那两成利润,就算是保护费了。
严格算起来,这两成利润也不多。
总之,影戏制片厂不划归机械厂这个总厂,真的只是因为机械厂拿不出五十万。
如果能拿出五十万,那也不成。
因为现如今,像五十万这样的数目,也不是李厂少或者董书记能随便挪用的,必须打报告申请上级带领,上级带领批复了,才能拿出这笔资金来成立什么影戏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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